兴宁饶氏文化联谊会爱心发展基金
实施方案
为了传承中华饶氏敬老爱幼、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彰显饶氏宗亲团结友爱,弘扬饶氏文化,增强饶氏宗亲凝聚力。经兴宁饶氏文化联谊会研究决定,成立兴宁饶氏爱心基金会。与奖励学子基金会合并。
一、名称:兴宁饶氏文化联谊会爱心基金会。
二、性质:由中华饶氏兴宁文化联谊会自发组织成立的民间内部公益组织。是联谊会新增设的辅助机构。
三、入会对象:兴宁各屋饶氏宗亲。自觉缴纳会费都有权利成为会员。
四、宗旨:敬老爱幼、励志助学、扶危济困。
五、基金使用范围:
1、定期拜望在兴宁居住各屋会员家庭的老人(年长代表),参加80岁以上老人去世告别仪式。 (由各屋理事负责)
2、资助特困会员家庭的突发事故,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度过难关。重大事故和疾病也可通过兴宁饶氏文化联谊会发起倡议向全国饶氏宗亲赞助和募捐。
3、奖励品学兼优的饶氏宗亲会员家庭学生,激励他们及其他学子奋发学习,立志成才。(原奖励学子的条件不变)
六、资金来源:
1、饶氏宗亲的捐助。
2、饶氏企业家捐赠。
3、基金会员会费筹集,每户每年缴会费30元,上不设限,鼓励多缴。
七、基金发放流程:
1、基金会成员及其家庭才可以享用奖励或资助,非会员不享受此待遇。
2、资金支出等事务由基金会研究决定。
八、管理与监督:
1、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由饶剑方担任出纳、建立专用银行账户,将所有资金存入该帐户,专款专用。
2、由饶纪鹏任会计,负责记录基金的收支明细帐务。
3、基金会每年定期公布明细帐目并接受监督。
4、会员有权向基金会查询帐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5、基金会管理人员均为志愿者,不领取任何来自基金的报酬。
6、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挪用基金。
九、基金募捐者公布方式:
1、捐赠者在兴宁饶氏各微信群及饶氏网站公布。
2、捐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宗亲,由兴宁饶氏文化联谊会颁发“爱心大使荣誉证书”;2000元以上授予“慈善大使”荣誉证书。
3、基金监督人:
此章程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兴宁饶氏文化联谊会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