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谱,解疑,勿多疑
九江/饶佐奇
疑谱,解谱,勿多疑。是说家谱内容有疑惑之处。我们研究家谱应事实求是,有什么疑,就释什么疑,有什么惑,就解什么惑,勿多疑问,勿怀疑一切,全盘否认。
《中国家谱论》一书说:家谱有别于其他史书的一些特点:一是内容的独特性;二是资料的原始性;三是记载的连贯性。所以,“信以传信,疑以传疑”是家谱的传统修纂原则。为什么形成这样的原则呢?这就要从家谱是在什么条件下诞生,又是在什么条件下不断续修的。
首先,要明确饶氏得姓的历史,至少在2200年以上。家谱所载“秦迁鄱阳”及有关史籍所录,就能证实。
尽管饶氏家族产生、发展,尽管饶氏得姓之源,得姓始祖无统一的文字记载。然而它是客观存在的,勿庸置疑。同传说的三皇五帝时代不可同日而语。也无须雾里看花,到五帝时代去寻根问祖。
其次,要弄清家谱是在什么条件下形成的,我归纳:“一个饶姓”、“两个发源地”、“三个不清楚”、“四个未知数”、“五个得姓始祖”。
一个饶姓。饶氏得姓是同姓异源,还是异性同源,无原始记录。时至今日,仍争论不休。至今甚至还有宗亲认为尧、饶同姓、同源。
二个发源地。谱载:有说源于河北饶阳;有说发祥于山西平阳。
三个不清楚。一是饶氏因何得姓;二是得姓始祖何人;三是世系血脉的传承,三者都不清楚。
四个未知数。一是饶氏秦迁鄱阳之前,平阳、饶阳等地基本情况不得而知:二是饶氏秦迁鄱阳是一支或多支不详;三是得饶姓是秦迁鄱阳之前还是之后,有多种说法;四是秦迁鄱阳至宋代一千多年,饶氏世代传承真伪难辩。
五个得姓始祖。他们是大杰公、清公、伯芬公、裕公、瀅公。这“五公”是历史条件下形成无奈的结果,至今为止,发现最早是从宋代的家谱记录。“五公”其后裔宗支分别是:竦公、三复公、叔祯公、济宇公、双峰公。可惜“五公”属下至宋代的宗支相互对接错综复杂,有相互误接之疑。
由此可以得知,饶氏家谱从宋代上溯源流较为模糊,是雾里看花,从宋代以来谱载较为可信。
可以想象,处在那种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家谱及往后续修的家谱,能够统一吗?还能说一姓一源一祖吗?能没有误导之处吗?所以,后来续谱只能是遵循“以信传信,以疑传疑”的家谱纂修原则。
然而,有的宗亲在研究家族远祖源流等方面不尊重历史,不是事实求是,以疑解疑,相互商讨,求同存异。而是脱离家谱的实质,偏于已见,无端指责。
一、 以错解错,固执已见:
例一,说:“汉宣帝三年(前71年)为饶瀠公御笔加食为饶而得姓的记录是正确的。”此说饶瀠得饶姓有四错:饶瀠公在加食之前不姓饶,这是一错。说有“得姓的记录”,这是铁证,为何不引入“记录”以史为证,口说无凭,这是二错。汉宣帝为何“御笔加食为饶” ,无因也就无果,这是三错。“汉武帝元年(前140年)举孝廉。”这就是说汉宣帝加食为饶这一年,威公仕官已有69年,威公是姓饶,还要“加食”为饶吗?这是四错。
汉宣帝是汉武帝的嫡孙,论年代瀠公是威公的孙辈,又是一处“祖孙”颠倒的闹剧。
还有的宗亲说:“确定姓饶的第一个始祖,必须从第一个问世之人而立。那么瀠公立为饶氏开族始祖不会有误。因他是首起名饶瀠”
我曾撰文说,汉宣帝为瀠公加食为饶是子虚乌有。现在仍有宗亲固执偏见认为是正解的。可见固有的传承疑惑难以解疑。
例二,光辅导公作《宗支图序》其内容有误。说:“饶氏得姓于平阳,今晋州也,秦末迁鄱阳。今饶州地有尧山,子姓祝处,因加食为饶。”既然秦末迁鄱阳之前,饶氏得姓于平阳(晋州)还要到饶州尧山“加食为饶”,多此一举。(注:我们所见的《宗支图序》有多个版本,哪个为初始版本,难以考证,现仅以有此内容的版本为例。)
请看程钜大撰介冈《初修谱序》曰:“饶姓本姓尧,帝尧之胄也。秦时来居鄱阳,故鄱阳有尧山,寻得食邑之赐, 加食为饶”。这段文字内容说姓源较比光辅公符合逻辑,明白无误。光辅公作序不仅对饶氏姓源有误导,而且在列举本族名人中将异姓尧君素收为饶氏,这在家谱中是犯禁忌的。威公在史料及家谱中多有记载,而光辅作《宗支图序》反到未列汉代名人威公,不可思议。
光辅公作序,勿庸置疑。其在姓源和异姓入族等原则问题上我们不能以错改错,反复误导,盲目崇拜。
例三,《湖口饶氏宗谱》载《原修谱义合约一纸》(以下简称《合约》)。其大意是:南宋后期,有三位饶姓因驾船互撞,状告到饶必达衙门。当时必达大笑,叹曰:“小时是兄弟,长大各乡里。”断劝三人重修义谱。于是三人对天立誓:“重利亡。”为此,纠合各地饶姓十人修谱。谱成,“立义序合同一样十约,永远为照。”合约全文约500字。九江饶氏先后两次送《合约》给《中华饶氏通谱》编委会,结果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也无缘入编通谱《策划案》。
可是两审《湖口谱》的“法官”先生,只因《合约》落款年代有错,就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说什么《合约》是法律依据,此《合约》属伪造,“立约修谱是假”“可证《湖口谱》第一修,编造故事,纠合人通通是假。”“撞船事件是编造的故事”。
请问:何罪有之。《合约》仅仅是倡修家谱,既如此,应大加赞尝。如果是涉及到家族源流、世系血脉的传承等家谱的基本内容有误,予以指责,应在情理之中。
审谱者还说什么“《合约》可证《湖口谱》第一修,编造故事。”如此相提并论,捏造事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在此声明:光辅公作《宗支图序》,必达公为修谱立《合约》有“五个共同点”:同是发生在宋代;同是为家族修谱;同是家谱记录的资料;同样没有史证和原始记录;同样存在疑惑。
当然,也有不同之处:一是误导的内容其性质有别;二是续谱其内容年代有别。光辅公作谱序的原件转载何年代,笔者不清楚。必达公立《合约》的原件:一是湖口饶氏保留最早的是清雍正十年原版谱载《合约》,此原版老谱已被中华饶氏通谱编委会录制;二是必达公之孙闵公迁星子县后,其子孙于明正统丙辰年(1436)新修《棠里饶氏宗谱序》曰:“吾家遗系一帙乃吾祖必达公手笔。”三是民国廿五年续修湖口谱再版转载《合约》一文。四是2009年,九江五县合修就是凭必达公倡修家谱的蓝本为依据。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为何褒贬不一。说“《宗支图序》是我饶氏珍籍宝典”,所以修编通谱必须采用。说《合约》属伪造。这叫公平吗?
上述三点事例,是家谱中三项典型事例。它涉到饶氏源流,远祖世系的核心要点。处理是否求实、适当、合理,是编修通谱绕不开的关键所在。
二、“信”“疑”不分,全盘否认:
一说裕公。审谱者说:“裕公是一个穿着‘皇帝新装’,人文‘老祖’,牛头马面、裸体人身的赤脚大仙,是饶氏族中渗来的怪物,实在是污辱我祖宗,何等的可怕!”说什么“饶氏总祠”、“墓碑”等必除“裕公”二字等。如此诅咒祖宗,实在可恶。别的宗支给自己先祖碑刻与你何干。
二说清公。两审《湖口谱》的“法官”,说清公是孤老,说恒王找不到安置位,把他拿当孤老院度过终生。他肯定无儿女,哪来的世系?答曰:“谱立姬清荒谬已极。”“谱中无完整序言,世无完整世系图。”“湖口各支谱颠颠倒倒,不成世系。”果真如此吗?
两审《湖口谱》的“法官”,一不查阅谱书,二不阅读我撰湖口谱《简介》,竟否认事实说“清公无世系,”“无儿女”,“法官”先生如此无理诅咒。
本文笔者于2016年撰《湖口饶氏宗谱》简介(转载于《中华饶氏》第六十期52页)。二审《湖口谱》作者的文章发表于《中华饶氏》(2018年总68期)。由此可知,其文章发表要晚于湖口谱《简介》两年。“法官”先生为何视而不见?而竟无依据全盘否定《湖口谱》,用意何在?
笔者在《简介》中说:“湖口家谱载:平阳饶氏始祖清公总世系,从第一世清公至其子孙后裔繁衍分迁,传宗接代至湖口宗支,延伸至2009年修谱止:一百零二世,世世有记录,代代有传人。”从八十一世起,湖口宗支合修谱头,分修支谱。共分三十个分支谱,分布在六个市、县、三十个村庄。
请问:“法官”先生,你审阅了三十部分支谱吗?你又是如何断定“湖口各支谱颠颠倒倒,不成世系”呢?一派胡言,荒诞无稽。
说“清公无世系”,在此还可以提出两点证据:一是《湖口谱》有多种版本已被中华饶氏总部收录;二是持清公远祖世系谱的还有湖北大冶、九江瑞昌、九江县饶湾、贵州普定饶成美、河南光山饶德安宗亲等。两点可考查论证。
谱序是新修家谱的基本内容之一,姓氏根由又是序言中不可缺的基本内容。审谱先生说什么“从南宋修到民国”,“有十五修之多,每次修谱的序言同唱‘树有根,水源长’,翻来覆去唱,唱得听人耳脏,要下河洗耳。”“次次都是重修”。无人论说“清公本源”等。一会儿说每次周唱“根”“源”,一会儿又说“无人论说清公本源,”翻云覆雨,颠倒是非。
三说伯芬公。“审阅”者说:“伯芬谬”。“光辅公首立始祖伯芬公。”“光辅公也没逃脱王权主义束缚,仍在典籍文献中找封姓为祖,其找来的伯芬是缪,不能入《饶氏通谱》。”请问:光辅公在何处说“首立始祖伯芬公。”这个说法没有事实依据。
四说大杰公。阅谱先生说:大杰公无考证有疑。
五说潆公。“审阅”家谱先生说,潆公是首起名饶潆,“立为饶氏开族始祖不会有误。”又说“必须考清威公、立威公为饶氏始祖。”请问:潆公姓什么,威公姓什么,可见是混淆是非,颠三倒四。
“审阅”家谱的先生说:“舍去饶氏所有的王封受姓始祖,不允许入于谱,十九个始祖在其内,十多个帝尧姓氏,全部清除。”
一句话,全盘否定。
三、疑史解惑,越解越疑惑:
一是传说与历史不能混淆。传说无原始记载,是辗转述说,口说无凭。历史是过去事实的记载。两者是有根本的区别。比如仅凭传说某人犯罪,没有人证物证,是不能定罪的。
然而,有宗亲撰文说:“中国人自称5000年文明,是自己编造的传说。”“正确和不正确的混为传说历史,给教科书安上‘传说’五帝时代。”“传说有传说正确也有传不正确的。”此种观点是混淆是听,其目的是为传说五帝时代寻找理论依据。
二是始祖之说。《破疑》作者说:“目标应锁定尧是始祖,”“尧是天,故我称饶氏始祖为尧天圣王,”“王是人,可以立为始祖,帝尧是神,神不可立始祖。”又说“谱载有尧传承世系不可信。可以立尧帝为始祖成立。”作者在此难以自圆其说。
始祖是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祖先。能立尧天圣王为始祖吗?难道始祖说立就立吗?
三是姓氏与图腾的关系。姓氏是家族成员的符号,是一个姓氏家族延续的标志。我族有宗亲引自宋高宗说:“古者姓氏之权出于上。故姓氏易名;后世姓氏之权出于下,故姓氏难改,”以此,就能解答姓氏之源。这样理解错也。这段内容只是说姓氏得姓有先后之别,而没有说清楚姓氏之源是如何形成的。还说姓氏来源“分天生和人为,”古者为天生,后世为“人为”。又说“上天赐姓是自然生成的原始部落图腾(族徽)。”上天不会赐姓,图腾不等于姓,族徽也不是自然的形成。
什么是图腾?词典解释:原始社会的人用动、植物或其它自然物作为其氏族血统的标志,并把它当作祖先来崇拜,这种被崇拜的对象叫图腾。这些文字内容中请注意;用了“人用”、“作为”、“把它当作”、“来崇拜”、“被崇拜”等到语句。说明人是主动的,动、植物等是被动的。这就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存在决定意识,认识反作用实践的唯物史观。所谓天生赐姓是唯心史观。
图腾是一个民族最易于区别其他氏族的特征。以熊为图腾的氏族被称熊姓。这就是人类最早的姓。“古者”用图腾的标志得姓;“后世”以封国为姓、封地为姓、赐姓、改姓等得姓源由,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宋高宗只是指明姓的来源分“古者”和“后世”的年代之差,并未区分姓氏来源是如何形成。也未将得姓来源的形成“分为天生和人为。”《破疑》作者用偷梁换柱的手法证明“上天赐姓”是天经地义的。
四是“疑”古破疑越破越疑。古语曰:“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历史蕴含着经验与真知,它记录了人类社会的成功与失败等诸方面。只有学习历史,才能尊重历史,才能更好地把握现在。
学习、运用历史,论证家谱释疑,首当中国廿四史,它是国家认可的。而司马迁著《史记》位列廿四史之首。
毛泽东同志评“《史记》可以说,真正的信史自司马迁的《史记》确实被推向了极致。”
信史,是记载真实可靠的历史。
《破疑》作者曾评说“《史记》之谬也,不可信。其它《典籍》都是以大史为基,再节枝生叶,添油加醋。司马氏、邓名世、袁义达、邱学儒、张明华……,一切谬说不取录。”“那些追随司马氏错误的思想必须扭转过来。”“《史记》也好《汉书》也好……也是根据传说而或者是想象撰的”等。
司马迁、班固都是汉代人,汉代人写汉史也是根据传说而或者是想象撰的吗?那么《破疑》作者写中国五千年至上万年的传说史又根据什么撰的呢?没有什么依据,完全是无稽之谈,无法考查。因此作者可以认为引证的历史是谬,传说五帝及上溯,反正无史证,可以自圆其说,信口雌黄,千言万语,颠倒是非,自相矛盾。虽说破疑越破越疑。一会儿这样说正确,一会又说是谬。洋洋万言,说不清道不明。就是因为没有真理标杆,没有依据立足,这就是问题的根本所有。
如果《破疑》作者说笔者是无根据胡说,那我再举例说明:
赵王“封长安君以饶,”真实如否,可以从两个方面论证:
一是司马氏自周始,其先祖仕王室大史,司马迁父亲司马炎仕大史令三十年之久,临终嘱“我死之后,你一定要做太史,不要忘了我的遗愿。”从此,子继父志,续编志,坚持写史求实,不肯做“为遵者讳之事。”
司马迁写史距前239年封长安君以饶只间100年左右。又加之祖、父辈写史留有大量史料,以此证明不是空穴来风。我们有什么根据说“《史记》是谬”呢?
二是著名姓氏学说专家邓名世编撰的《古今姓氏书辩证》和郑樵编撰的《通志氏族略》都收录了“封长安君以饶”等多支饶姓之源。两位作家都是宋代人,邓名世还是江西临川人,当时临川已是饶氏望族。邓氏父子相继历时二十余年收编姓氏专著。难道邓氏父子对身居家乡的饶氏望族视而不见而瞎编著书吗?《破疑》作者又有什么依据说邓名世等人“一切是谬说”呢?
说穿了还是触犯了唯有“饶本尧后”一姓独源的禁区。所以无论你有多少铁证,统统封杀,决不留后患。
《破疑》作者对有文字记载的《史记》《汉书》《典籍》及姓氏学说等中国历史一概否定。载入家谱的大杰公、清公、伯芬公、裕公等及十九个饶氏得姓之源“不能入饶氏家谱”“不能注入陵园”。而在多篇文章中对无历史记载的4000多年前的传说极立赞赏,无忌惮地把原始社会与当今社会主义社会两种不同制度的社会相提并论。说什么“陶唐是中国开元王朝,尧天是中国国祖,”“可想而知,那时的陶唐氏族的强大,有如我们今天共和国的强盛一般,陶唐的威名,有如共产党和毛泽东一样强大了,谁不来崇拜呢?”又说“尧王统治下,国民安居,军改农,军农一德,全民皆兵,生产力增进,农业手工业蓬发腾升,国家经济雄厚,人民步入小康,混饱了太平了。真是个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等,这都是作者“可想而知,”无任何依据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正如吕思勉先生在《中国史》一书中说:“世界究竟是“进化的,后世总比古人好。一部历史,都要用这种眼光看。”
根据上述说疑解惑,我再次重申几种观点:
其一,陶寺遗址并未取代“尧都”、“尧墟”。“审阅家谱先生千言万语说尧帝,无非是说有陶寺遗址为证,其实证实不了尧天是中国国祖。”商、周断代工程专学组长李学勤在《陶寺遗址与尧都传说》一文中认为:“陶寺遗址规模宏大,内涵丰富,称为都邑,而其时代与地望又同尧都传说相当或接近,这是非常值得重视,希望今后的发掘研究能提供更多的证据。”
叶舒宪著《图说中华文明发生史》一文中说:“陶寺城址的规模和影响力接近国家起源的一个重要都邑,从年代接近尧舜。”请看两位作者在文章中使用的是“都邑”、“相当”、“接近”等词句,并未确定是“尧都”、“尧墟”,还“希望更多的证据。”这就说明证据不足,不能定论。
我认为,陶寺遗址即使是“尧都”、“尧墟”,也不可能与描绘象小康社会一样。今非昔比。
其二、个人的观点无论正确如否,都不能取代历史,修改历史。有的宗亲说:“为国主(帝尧)身世作明确定位,作为修谱正确序论。”我认为不可取。理由是凡涉及某一历史时期或某一节点或某一事件的人和事,必须经过考证、文物取证、史学界研讨证实,再经国家认可。不是随意由某人或某组织因有某一物证说改就改。正因为如此,山西临汾市尧文化研究与开发委员会主任刘合心说:“我们应尽快予以确认并且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陶寺遗址现在必竟还未确认。
笔者认为,如果一个中学的历史教师,抛开现有的教学大纲,在课堂上向学生宣讲“陶唐盛世”、“原始社会是小康社会”等,其结果不言而喻。
其三、清公不姓姬,裕公不姓赵。有的宗亲反复讲清公姓“姬”,裕公姓“赵”,这既是对姓氏演变的无知,也是别有用心。
中国姓氏在周代以前不到30个姓,而且大多是从“女”傍为姓,比如姬、姚、姒、姜等。大量姓氏的出现在周代,中国姓氏最多有一万多个。姓氏从古到今仍在不断增减、分化、演变,情况十分复杂。比如当今有的父母两姓合二为一,定为子女为姓,成为复姓。
远在周代,周武王姬姓,其子孙后代因封国、封邑得姓不计其数。周武王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其子孙后代姓鲁。封弟叔度于蔡,曰蔡,其子孙姓蔡。请问:难道他们后裔仍姓姬吗?又如长安君姓赵,赵氏以前姓嬴,嬴姓以前是姬姓,那么,请问家谱是写姓赵,还是入谱为嬴姓、为姬姓呢?当然入谱为赵姓。同样的道理,“长安君封以饶,”其子孙当然是姓饶。由此,可以断定清公、裕公无论是何种原由得饶姓,得饶姓后当然姓饶。这是一个姓氏演变成另一个姓氏后,就脱离了原来的姓氏。其姓氏源流、始祖、世系的传承,理所当然从新的姓氏开始记载。一个姓氏的产生、繁衍、发展就成为一个家族。如果一个姓其世代前后演变多个姓都入谱,那还叫为《某氏族谱》吗?这是因为“氏”在古代是男子的标识符号,族谱、家谱是记录男姓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的图册,所以题名只能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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